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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 我是這麼說,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使應許失效。 18 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,就不再是出於應許;但 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 這樣說來,為甚麼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,是藉着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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