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 原來,就算我傳福音,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;我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; 17 如果我自願做這事,就有報償;如果我不自願,這任務[a]也已經委託給我了。 18 那麼,我的報償到底是什麼呢?就是:我傳福音的時候,能免費地提供福音[b],好使我不會充分利用在福音工作上屬自己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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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哥林多前書 9:17 任務——或譯作「管家的任務」。
  2. 哥林多前書 9:18 福音——有古抄本作「基督的福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