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將賜能力[a]給我的兩個見證人,他們將披著麻衣,做先知傳道[b]一千二百六十天[c]。」 這兩個人就是站在大地之主[d]面前的那兩棵橄欖樹、那兩座燈臺。 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,火就從他們的口中出來,吞滅他們的敵人;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,就必定這樣被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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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啟示錄 11:3 能力——輔助詞語。
  2. 啟示錄 11:3 做先知傳道——原文直譯「說預言」。
  3. 啟示錄 11:3 一千二百六十天——或譯作「一年,兩年,又半年」;等於「3年半」或「42個月」;參本書11:2;13:5;《但以理書》7:25;12:7。
  4. 啟示錄 11:4 主——有古抄本作「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