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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妾对丈夫生气[a],离开丈夫,回到犹大伯利恒的父家,在那里住了四个月。 她的丈夫起来,带着一个仆人、两匹驴跟着她去,要用好话劝她回来。女子就带丈夫进到父亲家里。女子的父亲看见了他,就欢欢喜喜地迎接他。 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亲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们在那里吃喝,住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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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19.2 “对丈夫生气”或译“行淫,对丈夫不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