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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代 志 下 25:4-6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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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卻 沒 有 治 死 他 們 的 兒 子 , 是 照 摩 西 律 法 書 上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的 說 : 不 可 因 子 殺 父 , 也 不 可 因 父 殺 子 , 各 人 要 為 本 身 的 罪 而 死 。
5 亞 瑪 謝 招 聚 猶 大 人 , 按 著 猶 大 和 便 雅 憫 的 宗 族 設 立 千 夫 長 、 百 夫 長 , 又 數 點 人 數 ,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, 能 拿 槍 拿 盾 牌 出 去 打 仗 的 精 兵 共 有 三 十 萬 ;
6 又 用 銀 子 一 百 他 連 得 , 從 以 色 列 招 募 了 十 萬 大 能 的 勇 士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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