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

「無論男女,若損害別人就是不忠於耶和華,就是犯罪。 那人必須認罪,賠償損失,並且必須加賠五分之一。 如果受害人已死,又沒有可以接受賠償的近親,賠償就屬於耶和華,要歸祭司所有。那人還要再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自己贖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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