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19 凡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聖 物 中 的 舉 祭 , 我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,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。 這 是 給 你 和 你 的 後 裔 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作 為 永 遠 的 鹽 約 ( 鹽 即 不 廢 壞 的 意 思 ) 。

20 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: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,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, 是 你 的 產 業 。

21 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;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,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