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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數 記 6:18-20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民 數 記 6:18-20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18 拿 細 耳 人 要 在 會 幕 門 口 剃 離 俗 的 頭 , 把 離 俗 頭 上 的 髮 放 在 平 安 祭 下 的 火 上 。
19 他 剃 了 以 後 , 祭 司 就 要 取 那 已 煮 的 公 羊 一 條 前 腿 , 又 從 筐 子 裡 取 一 個 無 酵 餅 和 一 個 無 酵 薄 餅 , 都 放 在 他 手 上 。
20 祭 司 要 拿 這 些 作 為 搖 祭 ,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搖 一 搖 ; 這 與 所 搖 的 胸 、 所 舉 的 腿 同 為 聖 物 , 歸 給 祭 司 。 然 後 拿 細 耳 人 可 以 喝 酒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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