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17 卻要承認他不喜愛的妻子的兒子為長子,把所有的產業分兩分給他,因為這兒子是他強壯有力的時候所生的頭生子,長子的權利本是屬於他的。

對待逆子的條例

18 “如果人有忤逆倔強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;父母管教他以後,他還是不聽從; 19 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,把他帶到當地的城門,去見本城的長老,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