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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命 記 12:10-12
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
申 命 記 12:10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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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但 你 们 过 了 约 但 河 ,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使 你 们 承 受 为 业 之 地 , 又 使 你 们 太 平 , 不 被 四 围 的 一 切 仇 敌 扰 乱 , 安 然 居 住 。
11 那 时 要 将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和 手 中 的 举 祭 , 并 向 耶 和 华 许 愿 献 的 一 切 美 祭 , 都 奉 到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
12 你 们 和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们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都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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