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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命 記 16:5-7
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
申 命 記 16:5-7
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
5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赐 的 各 城 中 , 你 不 可 献 逾 越 节 的 祭 ;
6 只 当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, 晚 上 日 落 的 时 候 , 乃 是 你 出 埃 及 的 时 候 , 献 逾 越 节 的 祭 。
7 当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把 肉 烤 了 吃 ( 烤 : 或 作 煮 ) , 次 日 早 晨 就 回 到 你 的 帐 棚 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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