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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命 記 18:2-4
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
申 命 記 18:2-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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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他 们 在 弟 兄 中 必 没 有 产 业 ; 耶 和 华 是 他 们 的 产 业 , 正 如 耶 和 华 所 应 许 他 们 的 。
3 祭 司 从 百 姓 所 当 得 的 分 乃 是 这 样 : 凡 献 牛 或 羊 为 祭 的 , 要 把 前 腿 和 两 腮 并 脾 胃 给 祭 司 。
4 初 收 的 五 谷 、 新 酒 和 油 , 并 初 剪 的 羊 毛 , 也 要 给 他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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