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13 你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, 卻 要 從 以 色 列 中 除 掉 流 無 辜 血 的 罪 , 使 你 可 以 得 福 。

14 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賜 你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, 不 可 挪 移 你 鄰 舍 的 地 界 , 那 是 先 人 所 定 的 。

15 人 無 論 犯 甚 麼 罪 , 作 甚 麼 惡 , 不 可 憑 一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, 總 要 憑 兩 三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才 可 定 案 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