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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命 記 3:18-20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申 命 記 3:18-20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18 那 時 , 我 吩 咐 你 們 說 :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已 將 這 地 賜 給 你 們 為 業 ; 你 們 所 有 的 勇 士 都 要 帶 著 兵 器 , 在 你 們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人 前 面 過 去 。
19 但 你 們 的 妻 子 、 孩 子 、 牲 畜 ( 我 知 道 你 們 有 許 多 的 牲 畜 ) 可 以 住 在 我 所 賜 給 你 們 的 各 城 裡 。
20 等 到 你 們 弟 兄 在 約 但 河 那 邊 , 也 得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所 賜 給 他 們 的 地 , 又 使 他 們 得 享 平 安 , 與 你 們 一 樣 , 你 們 才 可 以 回 到 我 所 賜 給 你 們 為 業 之 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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