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10 两样的法码和两样的伊法[a]
都为耶和华所憎恶。
11 孩童的行动或纯洁,或正直,
都以行为显明自己。
12 能听的耳,能看的眼,
二者都为耶和华所造。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20.10 “伊法”是量固体的量器或单位;参“度量衡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