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 這見證就是:神把永恆的生命賜給了我們,並且這生命在他兒子裡面。

12 那有了神兒子的,就有了這生命;那沒有神兒子的,就沒有這生命。 13 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信神兒子之名的人,好讓你們知道:你們有永恆的生命[a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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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約翰一書 5:13 有古抄本附「是為了讓你們信神的兒子之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