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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 乃 是 為 你 我 中 間 和 你 我 後 人 中 間 作 證 據 , 好 叫 我 們 也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獻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, 和 別 的 祭 事 奉 他 , 免 得 你 們 的 子 孫 日 後 對 我 們 的 子 孫 說 , 你 們 與 耶 和 華 無 分 了 。

28 所 以 我 們 說 : 日 後 你 們 對 我 們 , 或 對 我 們 的 後 人 這 樣 說 , 我 們 就 可 以 回 答 說 , 你 們 看 我 們 列 祖 所 築 的 壇 是 耶 和 華 壇 的 樣 式 ; 這 並 不 是 為 獻 燔 祭 , 也 不 是 為 獻 別 的 祭 , 乃 是 為 作 你 我 中 間 的 證 據 。

29 我 們 在 耶 和 華 ─ 我 們 神 帳 幕 前 的 壇 以 外 , 另 築 一 座 壇 , 為 獻 燔 祭 、 素 祭 , 和 別 的 祭 , 悖 逆 耶 和 華 , 今 日 轉 去 不 跟 從 他 , 我 們 斷 沒 有 這 個 意 思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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