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住在基督[a]里面的,就不继续犯罪;凡是继续犯罪的,就未曾看到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

孩子们哪,不要让任何人迷惑你们。行义的人是公义的,正如基督[b]是公义的。 继续犯罪的人属于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一直犯罪。为此,神的儿子显现了,是为了废除魔鬼的作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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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约翰一书 3:6 基督——原文直译“他”。
  2. 约翰一书 3:7 基督——原文直译“那一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