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 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沒有可誇耀的

27 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?根本沒有。憑著什麼法則呢?憑著行為的法則嗎?不是!而是憑著信的法則。 28 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