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 耶穌卻對他們說:「但現在,有錢包的應當帶著;同樣,有行囊的也應當帶著;沒有刀的,應當賣掉自己的外衣去買一把。 37 我告訴你們:經上記著:『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』[a]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。」

38 他們說:「主啊,你看,這裡有兩把刀。」

耶穌說:「實在夠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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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路加福音 22:37 《以賽亞書》53: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