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 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,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? 22 你看,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,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。 23 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被算為他的義。」[a]他又被稱為「神的朋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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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雅各書 2:23 《創世記》15: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