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穿上鞋子。不要穿兩件衣服[a]。」 10 他又對他們說:「無論在哪裡,你們進了一家,就要住在哪裡,直到離開那地方。 11 如果有什麼地方的人不接受你們,也不聽你們,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,要把腳底的塵土跺掉,做為對他們的見證。[b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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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馬可福音 6:9 衣服——或譯作「襯袍」。
  2. 馬可福音 6:11 有古抄本附「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在那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格摩拉所受的,將要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