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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针对报复的教导

38 你们听说过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’ [a]的说法吧? 39 我告诉你们,不要同恶人做对。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右脸,你就把左脸伸过去让他打; 40 如果有人想去法院告你,还要抢走你的内衣,你就让他连外套一起拿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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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馬 太 福 音 5:38 引自旧约《出埃及记》21:24;《利未记》24:20;《申命记》19:2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