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德报怨

38 “你们听过这吩咐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[a] 39 但是我告诉你们: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把左脸[b]也转给他; 40 有人想要控告你,并要拿走你的里衣[c],你就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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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马太福音 5:38 《出埃及记》21:24;《利未记》24:20;《申命记》19:21。
  2. 马太福音 5:39 左脸——原文直译“另一边”。
  3. 马太福音 5:40 里衣——或译作“衬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