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7:11-28
Chinese Standard Bible (Traditional)
完美的祭司
11 既然如此,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份能達到完全——子民本來在這職份下領受了律法——那麼,為什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等級[a],而不照著所謂「亞倫的等級」興起另一位祭司呢? 12 祭司職份被更換,律法也必須有所更換。 13 其實這些話所論到的那一位是屬於別的支派,這支派中從來沒有人在祭壇供過職; 14 就是說,我們的主明顯是從猶大支派[b]興起的,而對於這個支派,摩西從來沒有提到有關祭司[c]的事。
15 如果照著麥基洗德的相同樣式另有一位祭司興起來,那麼,這件事就更加明顯了。 16 他成為祭司,不是照著有關肉體條例的法則,而是照著那不能毀滅的生命大能, 17 因為他被見證說:
18 原來,一方面,先前的條例因著本身的軟弱和無用,就被廢棄了, 19 因為律法沒有使任何事物完全;另一方面,一個更美好的盼望卻被帶來了;藉著這個盼望,我們可以親近神。
20 再者,所發生的事並不是沒有神的[f]誓言保證。就是說,其他人成為祭司是沒有誓言保證的, 21 可是耶穌[g]藉著對他說話的那一位是有誓言保證的:
22 既然如此,耶穌也就成了更美好之約的保證人。
23 那些以前成為祭司的固然人數眾多,因為死亡阻止了他們繼續留任, 24 但由於耶穌永遠長存,就擁有永恆不變的祭司職份; 25 故此,他也能徹底[j]拯救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;因為他一直活著,為他們代求。
26 這樣一位聖潔、沒有邪惡、毫無玷汙、與罪人分開、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對我們實在是合宜的。 27 他不需要像其他大祭司那樣天天獻祭:先為自己的罪孽,然後為子民;因為當他把自己獻上的時候,就一次性地把這事完成了。 28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軟弱,但在律法以後,誓言保證的話語所委任的兒子,卻永遠完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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