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1:1-23
Chinese New Version (Simplified)
洁净与不洁净之动物(A)
11 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: 2 “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:地上所有的走兽中,你们可以吃的动物,就是这些: 3 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 4 但你们不可吃下列反刍,或分蹄的走兽动物:骆驼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5 石貛(本章动物名字多不能确定。“石貛”传统翻译作“沙番”或“山鼠”)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6 兔子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7 猪,因为牠分蹄有趾却不反刍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8 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摸,你们应视为不洁净。
9 “水中所有的活物你们可以吃的,就是这些:凡是在水中,有翅有鳞的,不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的,你们都可以吃。 10 在水中游动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,无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,若是没有翅和鳞的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11 牠们是你们憎恶之物;牠们的肉,你们不可吃;牠们的尸体,你们要憎恶。 12 所有在水里没有翅和鳞的活物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
13 “在鸟类中,你们要憎恶,也不可吃这些雀鸟:兀鹰(雀鸟的名字中文翻译还未统一,牠们的学名多不能确定)、鵰、鹫、 14 鸢、猎鹰等隼类, 15 所有乌鸦类, 16 鸵鸟、猫头鹰、海鸥、苍鹭等鹰类。 17 鸱鹗、鸬鸶、大鸱枭、 18 白鹭、塘鹅、鸨、 19 鹳、红鹤等鹭鸶类,戴胜和蝙蝠。
20 “凡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21 但在所有有翅膀、四足爬行的生物中,如果有足有腿,能在地上蹦跳的,你们都可以吃。 22 在昆虫中,你们可以吃这些:蝗虫类、蚂蚱类、蟋蟀类和蚱蜢类。 23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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