賠償條例

耶和華對摩西說: 「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。

「無論男女,若損害別人就是不忠於耶和華,就是犯罪。 那人必須認罪,賠償損失,並且必須加賠五分之一。 如果受害人已死,又沒有可以接受賠償的近親,賠償就屬於耶和華,要歸祭司所有。那人還要再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自己贖罪。 以色列人帶來奉獻的一切聖物都要歸祭司所有。 10 各人奉獻的聖物,無論是什麼,都要歸祭司所有。」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