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ible in 90 Days
第一次會見羅馬的猶太人
17 第三天,保羅[a]請猶太人的首領們來。他們聚集了,保羅就對他們說:「各位兄弟,我沒有做過任何反對我們民族或先祖規矩的事,卻做為囚犯從耶路撒冷被交到羅馬人手中。 18 他們審問我以後,因為沒有處死我的任何理由,本來想要釋放我。 19 但是由於猶太人反對,我被迫向凱撒上訴,並不是有什麼事要控告自己的同胞。 20 因這理由,我請你們來見面談話。其實我是為了以色列所盼望的事,才被這鎖鏈捆鎖的。」
21 他們對保羅說:「我們沒有收到從猶太來的有關你的文件。來到這裡的同胞[b]中,也沒有人報告過或說過任何有關你的壞事。 22 不過我們覺得應該聽聽你的想法,因為我們確實知道有關這教派的事,它到處遭人反對。」
對保羅傳道的反應
23 於是他們和保羅定好了日子,就有更多的人來到他的住所。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解,為神的國鄭重地做見證,並且引用摩西的律法和先知書上有關耶穌的事來勸導他們。 24 對他所說的話,有些人信從了,有些人卻不相信。
25 他們彼此不一致,開始散去,保羅就說了一句話:「聖靈藉著先知以賽亞對你們[c]祖先所說的是對的。 26 他說:
『你去告訴這子民:
你們將聽了又聽,但絕不會領悟;
你們將看了又看,但絕不會明白;
27 因為這子民的心麻木了,
他們充耳不聞,眼睛閉著;
免得他們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領悟,
回轉過來,我就使他們痊癒。』[d]
28 所以你們應當知道:神的這救恩已經傳給了外邦人,他們反倒會聽!」 29 保羅說完這些話,猶太人就走了,彼此議論紛紛。[e]
保羅暢通無阻地傳道
30 保羅在自己租的房子裡住了整整兩年,所有來到他那裡的人,他都歡迎。 31 他宣講神的國、教導有關主耶穌基督的事,滿有膽量、沒有攔阻。
神的福音
1 我[f]保羅做基督耶穌的奴僕、蒙召的使徒,是為了神的福音被分別出來的。 2 這福音是神先前藉著他的先知們,在聖經上所應許的, 3 是關於他的兒子——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。照著肉身說,他出自大衛的後裔; 4 照著聖潔的靈[g]說,藉著從死人中復活,他被顯明是神大能的兒子。 5 我們從他領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職份,為了他名的緣故,要在萬民中帶來信仰上的順從; 6 其中也有你們這些蒙召喚、屬耶穌基督的人。
7 致所有在羅馬、蒙神所愛、蒙召成為聖徒的人:
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臨到你們!
保羅渴望到羅馬去
8 首先,我藉著耶穌基督,為你們各位感謝我的神,因為你們的忠信被傳遍全世界。 9 事實上,神——就是我在他兒子的福音工作上用心靈所事奉的那一位,可以為我見證: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, 10 在我的禱告中總是祈求,或許可以照著神的旨意,終有一天能順利地到你們那裡去; 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到你們,好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,使你們得以堅固。 12 這就是說,在你們那裡,藉著你們和我裡面彼此的信仰,大家可以同得鼓勵。
13 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:我多次計劃到你們那裡去,為要在你們那裡也得一些果實,就像我在其他外邦人中那樣,可是直到如今還受到攔阻。 14 無論是希臘人或是外族人[h],有智慧的或是無知的,我都對他們有責任[i]。 15 因此,我願意盡我所能,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。
義人將因信而活
16 的確,我不以[j]福音為恥,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,把救恩帶給一切相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、後是外邦人[k]。 17 原來,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——本於信,以至於信,正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將因信而活。」[l]
世人的罪
18 要知道,人用不公義抵擋真理,神的震怒就從天上顯明在人的一切不敬虔和不公義上。 19 實際上,有關神的事,人所能知道的,在他們裡面是清清楚楚的,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。 20 原來,自從創世以來,神那不可見的本性,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,都藉著所造之物,被人明白、被人看見,以致使人無法推諉。 21 所以人是已經知道神的,但是卻不把他當做神來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;相反,他們在思想上變得虛妄,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 22 他們自稱是有智慧的,卻成了愚拙, 23 甚至用偶像,就是會朽壞的人、飛禽、走獸、爬行動物的形像,來取代那不朽之神的榮耀。
24 因此,神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情欲去做汙穢的事,以致彼此玷汙自己的身體。 25 他們用虛假取代神的真理,去崇拜、事奉被造之物,而不事奉造物之主——主是當受頌讚的,直到永遠!阿們。
人類的墮落
26 為此,神任憑他們陷入可恥的情欲,連他們的女人也把天性的功用變為違反天性的; 27 同樣,男人也放棄了女人天性的功用,彼此之間欲火中燒,男人與男人做出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[m]受到他們的妄為[n]所應得的報應。
28 既然人不願意真正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敗壞的理性,去做那些不該做的事。 29 他們充滿了各種不義、[o]邪惡、貪心、惡毒;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紛爭、欺詐、狠毒;他們搬弄是非、 30 誹謗人、憎恨神、侮慢人、驕傲、自誇、製造惡行、悖逆父母、 31 愚昧無知、不守信用、沒有親情、[p]毫無憐憫。 32 人雖然知道神的公義規定是:行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;然而他們不僅自己去做,還贊同做這些事的人。
不要輕視神
2 哦,人哪,所以你是無法推諉的!一切評斷人的啊,你在什麼事上評斷別人,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為你這評斷人的,你自己也在做同樣的事。 2 況且我們知道,對做這樣事的人,神是按照真理來審判他們的。 3 哦,人哪!你評斷做這樣事的人,而自己也做同樣的事,你以為你能逃脫神的審判嗎? 4 難道你輕視神豐富的仁慈、寬容、耐心,不明白他的仁慈是引領你來悔改的嗎? 5 可是你照著頑固和不悔改的心,為那震怒的日子,就是神公義審判顯現的日子,給自己積蓄了震怒。 6 神將照著各人的行為回報各人:[q] 7 對那些恆心行善,尋求榮耀、尊貴、不朽的,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; 8 而對那些營私爭競[r]、不肯信從真理、反信從不義的,就以震怒和憤恨回報他們。 9 神要把患難和困苦加給一切作惡之人的靈魂,先是猶太人的,後是外邦人[s]的; 10 而把榮耀、尊貴、平安賜給所有做美善事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外邦人[t]。 11 要知道,神是不偏待人的。
12 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,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;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,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。 13 因為在神面前,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,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。 14 其實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一旦按照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了。 15 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[u]刻在他們的心裡,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,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,互相控告或辯解。 16 正如我的福音,這些事要在那日,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各人隱祕事的時候,顯明出來。
猶太人與律法
17 你既然[v]稱為猶太人,依靠律法,以神誇耀; 18 又從律法中受教,明白神的[w]旨意,也能分辨是非[x]; 19 又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領路人,是在黑暗中人的光, 20 是愚妄人的導師,是小孩子的教師,擁有著律法上知識和真理的規範, 21 那麼,你這教導別人的,難道不教導自己嗎?你這宣講不可偷竊的,難道自己還偷竊嗎? 22 你這說不可通姦的,難道自己還通姦嗎?你這憎惡偶像的,難道自己還偷取廟裡的東西嗎? 23 你這以律法誇耀的,難道自己還違犯律法侮辱神嗎? 24 事實上,正如經上所記:「因你們的緣故,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褻瀆。」[y]
內心的割禮
25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,割禮才有益處;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,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。 26 因此,那沒有受割禮的人,如果遵守律法的公義規定,他雖然沒有受割禮,難道不是算是受了割禮嗎? 27 並且,那生來沒有受割禮卻完全實行律法的人,對你這雖有律法條文和割禮卻違犯律法的人,難道不是要施行審判嗎? 28 其實外表上做猶太人的,並不是猶太人;外表上、肉身上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 29 然而,在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;同樣,內心的割禮才是割禮——不是靠著律法條文而是靠著聖靈;這樣的人得到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而是從神來的。
神的信實
3 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優越呢?割禮有什麼益處呢? 2 在各方面都有很多。首要的,是神的話語確實委託給他們了。 3 即使他們中有些人不信,到底又怎麼樣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會使神的信實無效嗎? 4 絕對不會!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,神還是真實的。正如經上所記:
「這樣,你說話的時候,顯為公義;
被評斷的時候,必然得勝。」[z]
5 但是,如果我按人的意思來說,我們的不義可以顯明神的義,那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降震怒的神是不公正的嗎? 6 絕對不是!否則,神怎麼能審判世界呢? 7 那麼,如果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使他的榮耀更加豐盛,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被定罪呢? 8 這樣,為什麼不說「讓我們作惡好帶來善」呢?——我們正是如此受到毀謗,也有些人說過我們講了這話——這些人被定罪倒是應該的。
沒有義人
9 那麼怎麼樣呢?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好嗎?當然不是!我們已經指出:猶太人和外邦人[aa]都在罪孽之下。 10 正如經上所記:
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;
11 沒有領悟的,
沒有尋求神的。
12 人人都遠離了正道,
一同成了無用的;
沒有仁慈的,
連一個也沒有。[ab]
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,
他們用舌頭玩弄詭詐,[ac]
他們的嘴唇含有蛇毒,[ad]
14 他們滿口是咒罵和苦毒,[ae]
15 他們的腳步為殺人[af]流血而飛快,
16 他們的路上只有毀滅和慘禍;
17 和平之路[ag],他們從來不知道。[ah]
18 他們的眼目中沒有對神的敬畏。[ai]」
19 我們知道,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,好堵住每個人的口,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, 20 因為沒有一個人[aj]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
因信稱義
21 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 22 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[ak]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 23 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24 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 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[al]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 26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沒有可誇耀的
27 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?根本沒有。憑著什麼法則呢?憑著行為的法則嗎?不是!而是憑著信的法則。 28 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 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邦人的神, 30 既然神真是一位;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,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。 31 那麼,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?絕對不是!反而確立了律法。
亞伯拉罕因信稱義
4 那麼,我們說我們肉體上的先祖亞伯拉罕得到了什麼呢? 2 事實上,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,他就有可誇耀的;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。 3 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?
「亞伯拉罕信神,
這就被算為他的義。」[am]
4 做工的人得工錢,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 5 但是,一個人雖沒有做工,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,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。
大衛的話
6 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,這義與行為無關;他說:
亞伯拉罕在受割禮前被稱為義
9 既然如此,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,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?我們說: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就被算為義了。」[ap] 10 那麼,是怎麼被算為義的呢?到底是在他受割禮之後,還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之後,而是在沒有受割禮的時候。 11 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,做為他沒有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,使他成為所有不憑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也使他們被算為義; 12 而且他也成為受割禮之人的父,不僅為那些受了割禮的人,還為那些順著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信心之腳蹤行走的人;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就已經有了。
因信承受應許
13 原來,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,不是藉著律法,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。 14 這是因為,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,信就落了空,應許也就無效了。 15 事實上,律法帶來了震怒,所以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也就沒有過犯。
16 為此,這應許是本於信,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,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—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,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, 17 正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指派你為眾多民族的父。」[aq]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一位,就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無變為有的神。 18 亞伯拉罕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然懷著盼望去相信,因而成為眾多民族的父,[ar]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眾多[as]。」[at] 19 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,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[au]已經死了,又想到撒拉也已經不能生育,但是他的信仰卻沒有軟弱。 20 他也沒有因著不信去懷疑神的應許,反而因著信得以剛強,把榮耀歸給神, 21 並且確信不疑:神所應許的,神也能成就。 22 因此,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了。[av] 23 不但如此,「被算為他的義」這句話不僅是為亞伯拉罕寫的, 24 也是為我們寫的;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就將被算為義。 25 主耶穌被交出去,是為了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了我們稱義。
因信稱義的福氣
5 這樣,我們既然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; 2 我們也藉著他,因信[aw]進入了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以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。 3 不僅如此,我們也以患難誇耀,因為我們知道患難生出忍耐, 4 忍耐生出品德[ax],品德生出盼望, 5 而這盼望不使人羞愧,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已經傾注在我們的心裡。
與神和好的人
6 原來,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照所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了。 7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好人死,或許有敢做的; 8 但是,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基督就替我們死了。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9 所以,我們現在既然藉著基督的血被稱為義,難道不更要藉著他,從神的[ay]震怒中被拯救出來嗎? 10 這樣,我們做神敵人的時候,尚且能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,何況和好以後,難道不更要藉著神兒子的生命得救嗎? 11 不僅如此,我們現在藉著主耶穌基督與神[az]和好了,就更要藉著他以神誇耀。
亞當與基督
12 所以,正如罪是藉著一個人進入了世界,並且死是藉著罪進入的;這樣,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死也就臨到了所有的人。 13 就是說,沒有律法以前,罪已經在世上了;不過沒有律法,罪就不算為罪。 14 然而,從亞當到摩西,死亡掌了權,甚至那些沒有按亞當過犯的樣式犯罪的人,也在死的權下。這亞當是以後要來的那一位的象徵。
15 但是恩賜不同於過犯。原來,一個人的過犯尚且使眾人都死了,何況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一個人恩典裡的賞賜,難道不更要豐豐富富地臨到眾人嗎? 16 而且,恩賜不同於由一個人犯罪而來的後果[ba]。因為,由一次過犯而來的審判雖然導致了定罪,但由很多過犯而來的恩賜卻導致了稱義。 17 實際上,一個人的過犯尚且使死亡藉著這一個人掌了權,何況那些領受豐富之恩典和稱義之賞賜的人,難道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個人,在生命裡掌權嗎?
18 由此可見,藉著一次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;照樣,藉著一次的義行給所有的人帶來永生的[bb]稱義。 19 就是說,藉著一個人的悖逆,眾人怎樣都成了罪人;藉著一個人的順從,眾人將怎樣成為義人。 20 律法出現,為要使過犯增多;可是,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在哪裡格外增多。 21 這樣,就像罪藉著死亡掌權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在基督裡的新生命
6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我們可以留在罪中,好讓恩典增多嗎? 2 絕對不可!我們這些向罪已經死了的人,怎麼還能活在罪中呢? 3 難道你們不明白,所有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就是受洗歸入了他的死嗎? 4 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好使我們也能以生命的新樣式行事為人,就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那樣。 5 就是說,如果我們在基督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,也將要在他復活的形式上與他聯合。 6 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我[bc]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,好讓罪的身體被廢除,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, 7 因為一個死了的人,已經脫離了罪。 8 那麼,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,就相信也要與他一同活著。 9 我們知道,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,就不會再死,死亡再也轄制不了他。 10 原來他死,是一次性地向罪而死;他活,是向神而活。 11 照樣,你們就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,但在[bd]基督耶穌裡向神卻是活的。
12 所以,不要讓罪在你們會死的身體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欲; 13 也不要把你們身體的任何部分[be]獻給罪,做不義的器具;相反,要像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把自己獻給神,並把身體的各部分做義的器具獻給神。 14 這樣,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,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。
從罪的奴僕到義的奴僕
15 那又怎麼樣呢?難道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 16 你們難道不知道嗎?你們把自己獻上做奴僕去順從誰,那麼,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:或做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做順從的奴僕,以致稱義。 17 感謝神!雖然你們過去是罪的奴僕,但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所傳給你們的[bf]教導內容, 18 從罪中得了釋放,成為義的奴僕。 19 因著你們肉體的軟弱,我就按照人的說法來講,那就是,你們從前怎樣把身體的各部分[bg]獻給汙穢和罪惡[bh]做奴僕,以致罪惡[bi];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身體的各部分獻給義做奴僕,以致分別為聖。 20 原來,你們做罪的奴僕時,不受義的管束; 21 那麼,在你們現在看為羞恥的那些事上,你們當時到底得了什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 22 但如今,你們既從罪中得了釋放,成為神的奴僕,就得了果子,以致分別為聖,那結局就是永恆的生命。 23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;但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恆的生命。
以婚姻為例
7 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:難道你們不明白,律法只是在一個人活著的時候轄制這個人嗎? 2 要知道,已婚的女人,在丈夫活著的時候,是被律法約束的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脫離了那關於丈夫的律法。 3 由此可見,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,就被稱為淫婦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,即使歸向別的男人,也不是淫婦。
4 因此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,使你們歸向另一位,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。 5 原來,當我們還在肉體中的時候,罪的欲望藉著律法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[bj]做工,以致為死亡結了果子。 6 但如今,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,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,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。
罪藉著誡命
7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!然而,要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。如果律法沒有說「不可貪心」[bk]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; 8 但是,罪藉著誡命,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。原來在律法之外,罪是死的。 9 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,但是誡命一來,罪就活起來了, 10 我卻死了。於是我發現,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,它卻導致了死亡。 11 事實上,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,並藉著誡命殺了我。 12 因此,律法是神聖的,誡命也是神聖、公義、美善的。
內在的罪
13 那麼,是那美善的導致了我的死嗎?[bl]絕對不是!而是罪。罪為要顯出是罪,就藉著那美善的帶來了我的死,使罪藉著誡命變得極其邪惡。 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;而我是屬肉體的,已經賣給罪了。 15 實際上,我所做的,我不明白,因為我所願意的,我沒有去做;我所恨惡的,我反而去做。 16 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。 17 所以現在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。 18 事實上,我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肉體中,沒有良善;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,卻行不出來。 19 這樣,我願意行的善,我沒有去行;我不願意做的惡,我反而去做。 20 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。 21 因此我發現一個法則: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,惡就在我裡面。 22 就是說,按著內在的人,我喜愛神的法則, 23 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[bm]中另有一個法則,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,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。 24 我這個人真是可悲呀!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亡的身體呢? 25 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感謝歸於神![bn]由此可見,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從神的法則,另一方面在肉體中卻服從罪的法則。
賜生命的靈
8 所以現在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[bo]就不被定罪了, 2 因為聖靈的生命法則,在基督耶穌裡把你[bp]從罪和死的法則中釋放了出來。 3 因肉體軟弱的緣故,律法所做不到的,神卻做到了[bq]——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,並且為了贖罪,用肉身判決了罪, 4 使律法的公義規定,成全在我們這些不順著肉體卻順著聖靈行走的人身上。 5 要知道,順著肉體的人,思想屬肉體的事;順著聖靈的人,思想屬聖靈的事。 6 屬肉體的思想帶來死亡;屬聖靈的思想帶來生命和平安。 7 原來屬肉體的思想是敵對神的,因為它不服從神的律法,其實也不能服從; 8 並且,屬肉體的人無法得到神的喜悅。 9 但既然神的靈真是住在你們裡面,你們就不屬於肉體,而屬於聖靈了。不過如果有人沒有基督的靈,這個人就不屬於基督了。 10 但如果基督在你們裡面,那麼,你們的身體雖然因罪是死的[br],靈卻因義是活的[bs]; 11 不但如此,使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——他的靈如果住在你們裡面,那麼,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也將藉著[bt]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,使你們會死的身體得著生命。
聖靈的工作
12 弟兄們,由此可見,我們都是有責任[bu]的,但不是對肉體有責任去順著肉體而活; 13 因為你們如果順著肉體而活,就將死去;但如果順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所作所為,就將活著。 14 原來,凡是蒙神的靈帶領的人,他們才是神的兒女。 15 就是說,你們所領受的不是一個奴役的靈,使你們再有懼怕;相反,你們所領受的是使你們有兒子名份的聖靈——藉著他,我們呼叫:「阿爸!父啊!」 16 聖靈親自與我們的靈一同作證:我們是神的兒女。 17 既然是兒女,也就是繼承人;如果我們真是為了與他一同得榮耀而與他一同受苦,我們就是神的繼承人,而且與基督同做繼承人。
將來的榮耀
18 事實上,我認為現今時刻的苦難,與將來要顯明給我們的榮耀,是無法相比的。 19 被造之物都熱切盼望、熱切等待著神的兒女顯現出來, 20 因為被造之物屈從在虛妄之下,並不是出於自願,而是出於使它屈從的那一位; 21 被造之物自己也盼望著從使之衰朽[bv]的奴役中得到釋放,歸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。 22 我們知道,所有被造之物都一同呻吟、同受陣痛,直到如今。 23 不僅如此,連我們這些有聖靈為初熟果子的人,也在自己裡面呻吟嘆息,熱切等待得到兒子的名份[bw],就是等待我們的身體得蒙救贖。 24 因為我們得救在於這盼望。然而,看得見的盼望,就不是盼望了;誰會盼望自己所看得見的呢? 25 但如果我們盼望那看不見的,就要藉著忍耐來熱切等待。
26 況且,聖靈也照樣扶助我們的軟弱。事實上,我們不知道該禱告什麼、如何禱告,但聖靈卻親自用說不出的嘆息,為我們[bx]代求。 27 而且,洞察人心的那一位,知道聖靈的意念是什麼,因為聖靈是按神的意思[by]為聖徒代求的。
28 我們也知道,神使萬事相輔相成[bz],是為了愛神之人的益處,就是那些按照他的心意蒙召之人的益處。 29 因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,神也預先定下他們和他兒子的形像相似,使他兒子在眾多弟兄中做長子[ca]; 30 而且,神預先所定下的人,神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,又使他們得榮耀。
信徒的凱旋
31 那麼,對這些事我們要怎麼說呢?
神如果支持我們,誰還能反對我們呢?
32 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,
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,
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?
33 到底誰能控告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呢?
神是稱人為義的那一位!
34 到底誰能定我們的罪呢?
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的那一位——
但更要說,他已經復活了,
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,還為我們代求!
35 到底誰能使我們與基督[cb]的愛分開呢?
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
是飢餓嗎?是赤身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
36 正如經上所記:
「為你的緣故,我們終日被置於死地,
被看為要宰殺的羊。」[cc]
37 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,
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38 事實上,我深信:
無論是死、是生、
是天使、是統治者、
是現在的事、是將來的事、是有勢力的、
39 是高處的、是深處的,或是任何別的被造之物,
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分開,
這愛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。
以色列人拒絕基督
9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,不是在說謊;我的良心藉著聖靈與我一同作證: 2 我極其憂傷,心裡時常苦痛。 3 為了我的同胞[cd],我的骨肉之親,就算我自己被詛咒、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 4 他們是以色列人:兒子的名份、榮耀、諸約、所賜的律法、禮儀、各樣應許,都是他們的; 5 祖先也是他們的;照著肉身說,基督也是出自他們的——他是那在萬有之上當受頌讚的神,直到永遠!阿們。
神揀選以色列人
6 但這並不是說神的話語[ce]落了空,因為由以色列所生的,並不都是以色列人; 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都是他的兒女;只有「從以撒生的,才會被稱為你的後裔。」[cf] 8 這就是說,肉身的兒女並不是神的兒女,只有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 9 原來所應許的話是這樣的:「到明年[cg]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會生一個兒子。」[ch] 10 不僅如此,麗貝卡也是這樣。她由一個人,就是由我們的先祖以撒懷了孕。 11 實際上,雙子[ci]還沒有出生,也沒有行善或作惡以前——為了要顯明神的揀選心意不是本於人的行為,而是出於召喚人的那一位—— 12 神[cj]就對麗貝卡說:「大的將要服事小的。」[ck] 13 正如經上所記:「我愛雅各,卻恨以掃。」[cl]
神公義的揀選
14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神不公義嗎?絕對不是! 15 因為神對摩西說:
「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
我要同情誰,就同情誰。」[cm]
16 由此可見,這不在於人的意願,也不在於人的努力[cn],而在於施憐憫的神。 17 原來經上有話對法老說:
「我興起你,正是為此:
好讓我藉著你來顯出我的大能,
使我的名傳遍天下。」[co]
18 這樣看來,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要使誰頑固,就使誰頑固。
19 那麼,你會對我說:「既然如此,神為什麼還要指責人呢?到底誰能抵擋他的旨意呢?」 20 哦,人哪!你到底是誰,竟然向神頂嘴呢?被造的難道可以對造它的說:「你為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呢?」 21 難道陶匠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中,既造出貴重的器皿,又造出卑賤的器皿嗎? 22 但如果神想要顯出他的震怒,顯明他的能力,就以極大的耐心容忍那些承受震怒的器皿,就是他早已預備要歸於滅亡[cp]的器皿,那又怎麼樣呢? 23 再者,如果這是為要將他那榮耀的豐盛顯明在這些得蒙憐憫的器皿,就是他早已預備要歸於榮耀的器皿上,那又怎麼樣呢? 24 這些器皿就是我們這些蒙召的人:不僅是從猶太人中,也是從外邦人中蒙召的人。 25 正如神在何西阿書上也說:
27 以賽亞論到以色列人,呼喊說:
「以色列子民的人數雖然多如海沙,
將要得救的卻是剩餘的少數。
28 主就是要在地上
徹底、迅速地成就他的話。」[cs]
29 又如以賽亞預先說過:
「要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留下後裔,
我們早就變得像所多瑪、格摩拉那樣了。」[ct]
以色列人的不信
30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那原來沒有追求義的外邦人,卻得到了義,就是因信而得的義; 31 而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,卻沒有達到律法的義[cu]。 32 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不是本於信,倒像是本於[cv]行為去追求的,所以他們就絆倒在那「絆腳的石頭」上。 33 正如經上所記:
「看哪,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,
是使人絆倒的磐石;
可是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。」[cw]
出於信的義
10 弟兄們,我心裡熱切盼望,並替以色列人[cx]向神祈求,是為了他們的救恩。 2 我見證他們對神有熱心,但不是按著真正的認識。 3 就是說,他們不明白神的義,想要確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從神的義了。 4 事實上,基督是律法的終結,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。 5 原來,有關出於律法的義,摩西寫道:「遵行這些事的人,將因此而活」[cy]; 6 而有關本於信的義,卻這樣吩咐:「你心裡不用說:誰要升到天上去?」[cz]——這意思是要把基督帶下來; 7 「也不用說:誰要下到無底坑去?[da]」——這意思是將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。 8 然而,這是怎麼說呢?「這話就在你身邊,在你口中,在你心裡。」[db]這就是我們所傳的有關信仰的話語: 9 你如果口裡承認耶穌是主,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將得救。 10 就是說,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,口裡承認以致救恩, 11 因為經上說:「所有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。」[dc] 12 猶太人和外邦人[dd]並沒有分別,原來,萬人共同的主,使所有求告他的人都富足。 13 的確,「無論誰求告主名,都將得救。」[de]
以色列人拒絕福音
14 既然如此,人沒有相信他,怎麼能求告他呢?沒有聽說過他,怎麼能相信他呢?沒有人傳講,怎麼能聽到呢? 15 如果沒有奉差派,又怎麼能去傳講呢?正如經上所記:「[df]傳講美好福音的人,他們的腳蹤多麼美麗!」[dg] 16 但是,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順從了福音,就如以賽亞所說:「主啊,我們所傳的,有誰信了呢?」[dh] 17 因此,信是由聽而來,聽是藉著基督[di]的話而來。 18 那麼我要說,他們難道沒有聽過嗎?當然聽過——
「那聲音傳遍了天下,
那話語傳到了地極。」[dj]
19 我再說「以色列人難道不明白嗎?」首先,摩西說:
「我要用不是子民的,激起你們的嫉妒之心,
用無知的民族激起你們的怒氣。」[dk]
20 後來,以賽亞大膽地說:
「沒有尋找我的,我讓他們尋見;
沒有求問我的,我向他們顯現。」[dl]
21 但是關於以色列人,他卻說:「我整天向那悖逆、頂嘴的子民伸出雙手。」[dm]
神沒有完全棄絕以色列人
11 那麼,我要問,難道神棄絕了他的子民嗎?絕對沒有!其實我也是以色列人,亞伯拉罕的後裔,屬於便雅憫支派。 2 神並沒有棄絕自己預先所知道的子民。難道你們不知道那有關以利亞的經文怎麼說嗎?他怎樣向神抱怨以色列人呢?
3 「主啊,他們殺了你的先知們,拆毀了你的祭壇,
只剩下我一個人,他們還要追索我的命。」[dn]
4 但神對他的答覆是怎麼說的呢?「我為自己保留了七千人,他們是沒有向巴力屈膝的。」[do] 5 照樣,在現今的時刻也有剩餘的少數,就是藉著恩典蒙揀選的人。 6 既然藉著恩典,就不再本於行為了;否則,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。[dp]
7 所以怎麼樣呢?以色列人並沒有獲得他們所尋求的,蒙揀選的人卻獲得了,而其餘的人都成了剛硬的, 8 正如經上所記:
「神給了他們昏迷的心靈、
看不見的眼睛、聽不見的耳朵,
直到今天。」[dq]
9 大衛也說:
「讓他們的筵席成為網羅、陷阱、絆腳石,
又成為他們的報應。
10 讓他們的眼睛昏暗不能看。
讓他們的腰背永遠彎曲。」[dr]
神沒有最終棄絕以色列人
11 所以我要問,難道以色列人跌倒了,是要他們敗落嗎?絕對不是!相反,因他們的過犯,救恩就臨到了外邦人,為要激起以色列人的嫉妒之心。 12 既然他們的過犯能使世人富足,他們的失敗能使外邦人富足,更何況他們的全數滿足呢!
13 現在我向你們外邦人說話:既然我確實是外邦人的使徒,我就以我的服事工作為榮耀, 14 或許激起我同胞[ds]的嫉妒之心,好拯救他們中的一些人。 15 實際上,如果他們被丟棄,使世人與神[dt]和好了,那麼他們蒙接納,如果不是從死人中復生,又是什麼呢? 16 如果初熟的麥子[du]是聖潔的,那麵團也就聖潔了;如果樹根是聖潔的,那樹枝也就聖潔了。
17 但如果有些樹枝被折下來,而你這野橄欖枝被接在其上,並且一同有份於那橄欖樹根的豐富養分, 18 那麼你就不應該向那些樹枝自誇了。而就算你自誇,也不是你托著樹根,而是樹根托著你。 19 這樣,你會說:「那些樹枝被折下來,就是要我能被接上去。」 20 不錯!他們因不信被折了下來,而你因信已經站立得住;你不可心高氣傲,反要懼怕; 21 因為神如果沒有顧惜原生的樹枝,恐怕也不會顧惜你。 22 所以看哪!神的仁慈和嚴厲——對墮落的人,神一定是嚴厲的,但是對你,如果你留在他的仁慈中,神就是仁慈的;否則,你也將被砍下來。 23 而且,那些被折下來的樹枝[dv]如果不再堅持不信,也將被接上,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。 24 要知道,如果你從天然的野橄欖樹上被砍下來,尚且能違反自然、被接在栽培的橄欖樹上,何況那些原生的樹枝[dw],難道不更能接在自己的橄欖樹上嗎?
25 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這奧祕,免得你們自以為聰明。這奧祕就是:以色列人中的部分人變得剛硬,直到外邦人的全數滿足了, 26 以色列全家才會得救,正如經上所記:
28 就福音而言,他們因你們的緣故,固然是神的[dz]敵人[ea];但就揀選而言,他們因祖先的緣故,卻是蒙愛的, 29 因為神的恩賜和召喚是不撤回的[eb]。 30 正如你們以前不肯信從神而現在卻因他們的不信從反而蒙了憐憫; 31 照樣,他們如今也不肯信從,為要藉著你們所蒙的憐憫,讓他們現在[ec]也可以蒙憐憫, 32 因為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不信從之中,是為了要憐憫所有的人。
讚美之歌
33 哦,深奧啊!神的智慧和知識的財富!
他的判斷是多麼地無法探究,
他的道[ed]是多麼地無法測度!
34 「到底是誰知道主的心意?
是誰做過他的謀士?[ee]
35 又是誰首先給了主,
使自己將來得到回報呢?[ef]」
36 因為萬有都是出於他、藉著他、歸於他。
願榮耀歸於他,直到永遠!阿們。
活的祭物
12 所以弟兄們,我藉著神的各樣憐憫勸你們,要把自己的身體獻上,做為聖潔、蒙神喜悅的活祭;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[eg]事奉。 2 不要效法這世代,要藉著理性的更新而改變,使你們可以分辨什麼是神的旨意——那美善、可喜悅、完美的旨意。
成為一體
3 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,對你們中間的每個人說:不要自視過高,過於所當看的,而要照著神所分給每個人信心的尺度,清醒地看自己。 4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有很多部分[eh],而且各部分都有不同的功用; 5 照樣,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,而且各個部分都彼此相屬。 6 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,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:
如果是做先知傳道[ei]的恩賜[ej],就按照信心的程度用它[ek];
7 如果是服事的,就用在服事上;
如果是教導的,就用在教導上;
8 如果是勸勉的,就用在勸勉上;
分享的,要慷慨;
帶領[el]的,要殷勤;
憐憫人的,要甘心樂意。
基督徒的行為規範
9 愛,不要虛假;要厭棄惡、持守善; 10 要以弟兄之情彼此相愛,以尊敬之心彼此謙讓, 11 殷勤而不懶惰,靈裡時時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 12 在盼望中要歡喜,在患難裡要忍耐,在禱告上要恆切。 13 要分擔聖徒的缺乏;盡力款待客旅。 14 要祝福那些逼迫你們的人;要祝福,不要詛咒。 15 要與快樂的人一同快樂;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。 16 要彼此同心;不要心高氣傲,而要俯就卑微[em]的人;不要自以為聰明。 17 不要對任何人以惡報惡;要敬重所有的人看為美善的事; 18 如果有可能,盡量在你們的事上與所有的人和睦。 19 各位蒙愛的人哪,不要自己報復,寧可給神的震怒留地步,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報應在我,我將回報。」[en] 20 不但如此,
21 不要被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基督徒與社會
13 所有的人[eq]都當服從在上掌權的,因為沒有一個掌權的不是出於神。所有掌權的,都是由神所指定的。 2 所以,抗拒掌權的,就是違抗神所設立的;違抗的人,就自招懲罰。 3 事實上,對良善的行為,掌權者並不是可怕的;而對邪惡的行為,他才是可怕的。那麼,你想要不懼怕掌權的,就應當做良善的事。這樣,你就會得到他的稱讚。 4 要知道,他是神的僕役,對你是有益處的。但你如果作惡,就該懼怕,因為他不是毫無理由的佩帶刀劍。他是神的僕役,是報應者,使震怒臨到作惡的人。 5 因此,你們必須服從,不僅是為了震怒的緣故,也是為了良心。 6 其實你們納稅,也是為了這緣故;因為他們是神的僕役,正是為此專心服事。 7 每個人所當得的,你們都要給他:當得稅的,就給他稅;當得捐的,就給他捐;當受敬畏的,就敬畏他;當受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愛鄰如己
8 你們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什麼;唯有在彼此相愛的事上,要常以為虧欠。實際上,愛別人的,就成全了律法。 9 這是因為,那「不可通姦,不可殺人,不可偷竊,[er]不可貪心」[es]的誡命,或是別的什麼誡命,都包含在「要愛鄰如己」[et]這一句話裡了。
10 愛是對鄰人不做惡事,因此愛是成全律法的。
效法基督
11 再者,你們已經看見了這個時代,是你們[eu]早應該從沉睡中醒過來的時候,因為比我們初信的時候,我們的救恩現在更近了。 12 黑夜已深,白晝近了。所以,我們要脫去黑暗的行為,配上光明的兵器。 13 我們要行事端正,好像在白晝中那樣:不可荒宴、醉酒;不可淫亂、好色;不可紛爭、嫉妒。 14 相反,要穿上主耶穌基督;不要為了私欲而在屬肉體的事上做任何安排。
自由的律
14 你們要接納在信仰上軟弱的人,避免在有爭議[ev]的事上辯論。 2 雖然有的人相信什麼都可以吃,但那軟弱的人卻只吃蔬菜。 3 吃的人不要藐視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也不要評斷吃的人,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。 4 你到底是誰,竟然評斷別人的僕人?他或站穩或跌倒,是他自己主人的事;而且他會站得住,因為主[ew]能使他站得住。
5 雖然有的人判定這一天比那一天重要,但有的人卻判定每一天都一樣。每個人當在自己理性上確信不疑。 6 注重某一天的人,是為主而注重的;[ex]吃的人,是為主而吃的,因為他感謝神;不吃的人,也是為主不吃的,他也感謝神。 7 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活,也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死。 8 就是說,我們如果活著,是為主而活;如果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無論是活著,還是死了,總是屬於主。 9 正是為此,基督死了,而且復活了,要做死人和活人的主。 10 至於你,為什麼評斷你的弟兄呢?又為什麼藐視你的弟兄呢?要知道,我們都要站在神[ey]的審判臺前, 11 因為經上記著:
「主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
萬膝將向我跪下,
萬口將承認神。」[ez]
12 由此可見,我們每個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神做出交代。
愛的律
13 所以,我們不要再彼此評斷,倒要下定決心,不給弟兄放下絆跌物或絆腳石。 14 我知道,並且在主耶穌裡深信:沒有一樣東西本身是不潔淨的。只是,如果有人認為什麼是不潔淨的,對他來說,那就是不潔淨的。 15 如果因食物的緣故使你的弟兄憂傷,你就不再是憑著愛行事了。基督已經替他死了,不可因你的食物毀了他。 16 所以,不要讓你們看為好的事受到毀謗, 17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,而在於聖靈裡的公義、和睦[fa]、喜樂。 18 要知道,如此服事基督的人,是蒙神喜悅的,也是受人讚許的。
19 這樣看來,我們要追求和睦[fb]的事和彼此造就的事。 20 不要因食物的緣故破壞神的工作。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,但如果有人因吃東西使人絆腳,這就是惡事了。 21 不在吃肉、喝酒、或其他事上使你的弟兄絆倒,[fc]這才是好的。 22 你所持有的信念,自己要在神面前持有;在自己認為對的事上不自責的人是蒙福的。 23 但那疑惑的人如果吃了,就被定罪了,因為不是本於信;而一切不是本於信的,就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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