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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Daily Audio Bible

This reading plan is provided by Brian Hardin from Daily Audio Bible.
Duration: 731 day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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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 New Version (Traditional) (CNVT)
Version
出埃及记 21:22-23:13

22 “如果人彼此爭鬥,擊傷了懷孕的婦人,以致流產,但沒有別的損害,那傷害她的必須按照婦人的丈夫要求的,和照著審判官斷定的,繳納罰款。 23 如果有別的損害,你就要以命償命, 24 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 25 以烙還烙,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

26 “如果有人擊打他奴僕的一隻眼,或婢女的一隻眼,把眼打壞了,就要因他的眼的緣故讓他自由離去。 27 如果有人打落了他奴僕的一顆牙,或婢女的一顆牙,就要因他的牙的緣故讓他自由離去。

牲畜傷人的賠償條例

28 “如果牛觸了男人或女人,以致死亡,那牛必須用石頭打死,只是不可吃牛的肉;牛的主人卻不必受刑罰。 29 如果那牛以前常常觸人,牛主也曾經受過警告,他仍然不把牛拴好,以致觸死了男人或是女人,就要用石頭把那牛打死,牛主也必要處死。 30 如果給他提出贖金,他就必須照著提出的數量全數繳付贖命金。 31 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,或是觸了人的女兒,都必須照著這定例辦理。 32 如果牛觸了人的奴僕,或是婢女,必須把三百四十克銀子給他的主人,那牛也必須用石頭打死。

傷害牲畜的賠償條例

33 “如果有人把井敞開,或是有人挖了井,而不把井口遮蓋,以致有牛或驢掉進裡面, 34 井主要賠償,要把銀子還給牛主或驢主,死的牲畜可以歸自己。

35 “如果有人的牛傷了他鄰舍的牛,以致死亡,他們要把活牛賣了,平分銀子,也要平分死牛。 36 如果人知道那牛以前常常觸人,牛主竟不把牛拴好,他必須賠償,以牛還牛,死的可以歸自己。”

偷竊的賠償條例

22 “如果人偷了牛或是羊,無論是宰了或是賣了,他必須賠償,以五牛還一牛,以四羊還一羊。(本節在《馬索拉文本》為21:37)

“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,如果被人發現,把他打了,以致打死,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。(本節在《馬索拉文本》為22:1) 如果太陽出來了,他就有流人血的罪。竊賊必須賠償,如果他一無所有,就要賣身,還他所偷之物。 所偷之物,無論是牛、是驢,或是羊,如果發現在他手中仍然活著,他必須雙倍償還。 如果有人在田間或葡萄園裡放牲畜吃草,任由牲畜到別人的田裡去吃草,就必須拿自己田間最好的,或自己葡萄園中最好的賠償。

“如果火燒起來,燒著了荊棘,以致把別人堆積的禾捆、豎立的莊稼,或是田園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須賠償。

“如果人把銀子或家中物件交給鄰舍看守,這些東西從那人的家被偷去;如果把竊賊抓到了,竊賊就要雙倍償還。 如果找不到竊賊,那家主必要到審判官(“審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那裡,查明他有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。 任何爭訟的案件,無論是為了牛、驢、羊、衣服,或是甚麼遺失了的東西,如果一方說:‘這是我的’,這樣,雙方的案件就要帶到審判官(“審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雙倍償還給他的鄰舍。

10 “如果人把驢、牛、羊,或是任何牲畜交給鄰舍看守,牲畜死亡、受傷,或是被趕去,又沒有人看見, 11 兩人必須在耶和華面前起誓,表明他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;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,看守的人就不必賠償。 12 如果牲畜真的從看守的人那裡被偷去,他就要賠償給物主。 13 如果真的被野獸撕碎了,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帶來作證據,這樣,他就不必賠償。

14 “如果人向鄰舍借甚麼,所借的無論是受了傷,或是死了,物主不在場,借的人就必須償還。 15 如果物主在場,他就不必償還;若是雇來的,也不必償還,因為他為雇價來的。

保障人權的條例

16 “如果人引誘還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與她同寢,他必須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。 17 如果處女的父親堅決不肯把女兒嫁給他,他就要按照處女的聘禮,交出聘銀來。

18 “不可讓行巫術的女人活著。

19 “凡與牲畜同寢的,那人必須處死。

20 “除了獨一的耶和華以外,還獻祭給別神的,那人必須滅絕。 21 不可欺負寄居的,也不可壓迫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 22 不可苦待任何孤兒寡婦。 23 如果你們真的苦待他們,他們一向我呼求,我必定聽他們的呼求, 24 並且我要發怒,用刀殺死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,你們的兒女成為孤兒。

25 “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,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,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,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。 26 如果你拿了鄰居的衣服作抵押,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。 27 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,是他蔽體的衣服;如果沒有了它,他拿甚麼睡覺呢?如果他向我呼求,我必應允,因為我是滿有恩惠的。

28 “不可咒罵 神,也不可咒詛你人民的領袖。 29 要把你豐收的五穀和初榨的新酒獻上,不可遲延;要把你頭生的兒子獻給我。 30 對於牛羊頭生的,你也要這樣作;七天之內,可以和母的在一起,第八天就要把牠獻給我。 31 你們要歸我作聖潔的人;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,你們不可以吃,要把它丟給狗吃。”

司法公正

23 “不可傳播謠言,也不可與惡人攜手作假見證。 不可隨眾行惡,不可在訴訟的事上隨眾說歪曲正義的話; 也不可在訴訟的事上偏護窮人。

“如果你遇見你仇敵的牛或是驢走迷了路,就應該把牠牽回來給他。 如果你看見恨你的人的驢伏在重擔之下,不可走開不理牠,你應該與驢主一同卸下重擔。 不可在窮人訴訟的事上歪曲正義。 要遠離虛假的事;不可殺無辜和正義的人,因為我決不以惡人為義人。 不可受賄賂,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,又能歪曲義人的話。 不可壓迫寄居的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,知道寄居者的心情。

安息年與安息日

10 “六年之內你要耕種田地,收取地的出產; 11 但是第七年,你要讓地歇息,不耕不種,使你民間的窮人可以有吃的;他們吃剩的,田間的野獸可以吃;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,也要這樣作。 12 六日之內,你要作你的工;但第七日你要安息,好使你的牛和驢可以歇息,並且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也可以有時間喘息一下。 13 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,你們都要小心謹守,你們不可提別神的名,也不可讓人從你的口中聽到。

马太福音 24:1-28

預言聖殿被毀(A)

24 耶穌出了聖殿,往前走的時候,門徒前來把聖殿的建築指給他看。 他對門徒說:“你們不是看見了這一切嗎?我實在告訴你們,將來在這裡必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面,每一塊都要拆下來。”

這世代終結的預兆(B)

耶穌坐在橄欖山上,門徒暗中前來問他:“請告訴我們,甚麼時候會有這些事呢?你的降臨和這世代的終結,有甚麼預兆呢?” 耶穌回答他們:“你們要小心,不要被人迷惑; 因為許多人要假冒我的名而來,說:‘我就是基督’,並且要迷惑許多的人。 你們要聽見戰爭,也聽見戰爭的風聲;你們要小心,不要驚慌,因為這是免不了的,不過結局還沒有到。 一個民族要起來攻打另一個民族,一個國家要起來攻打另一個國家,到處都有饑荒和地震, 這一切不過是痛苦的開始。 那時人要把你們送去受苦,也要殺害你們,你們要因我的名被萬民恨惡。 10 那時許多人會失去信仰,彼此出賣,互相恨惡; 11 也有許多假先知出現,要迷惑許多人。 12 因為不法的事增加,許多人的愛心就冷淡了。 13 唯有堅忍到底的,必然得救。 14 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,向萬民作見證,然後結局才來到。

大災難的日子(C)

15 “當你們看見但以理先知所說的‘那造成荒涼的可憎者’,站在聖地的時候(讀者必須領悟), 16 那時,住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; 17 在房頂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; 18 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服。 19 當那些日子,懷孕的和乳養孩子的有禍了! 20 你們應當祈求,叫你們逃難的時候,不是在冬天或安息日, 21 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,這是從世界的開始到現在未曾有過的,以後也必不會再有。 22 如果那些日子不減少,沒有一個人可以存活;但是為了選民,那些日子必會減少。 23 那時,如果有人對你們說:‘看哪,基督在這裡!’或說:‘他在那裡!’你們不要信, 24 因為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出現,顯大神蹟和奇事;如果可以的話,他們連選民也要迷惑。 25 你們看!我已經事先告訴你們了。 26 如果他們對你們說:‘看!基督在曠野裡。’你們不要出去;或說:‘看!他在內室裡。’也不要相信。 27 電光怎樣從東方閃出來,一直照到西方,人子降臨的時候,也是這樣。 28 屍首在哪裡,鷹也必聚在哪裡。

诗篇 29

 神在風暴中顯示能力威嚴

大衛的詩。

29  神的眾子啊!要歸給耶和華,

你們要把榮耀和能力歸給耶和華。(本節在《馬索拉文本》包括細字標題)

要把耶和華的名的榮耀歸給他,

要以聖潔的裝束敬拜耶和華。(“要以聖潔的裝束敬拜耶和華”或譯:“在耶和華顯現的時候,要敬拜他”,或“要在耶和華聖潔的光輝中敬拜他”)

耶和華的聲音在眾水之上,

榮耀的 神打雷,

耶和華打雷在大水之上。

耶和華的聲音大有能力,

耶和華的聲音充滿威嚴。

耶和華的聲音震斷了香柏樹,

耶和華震斷了黎巴嫩的香柏樹。

他使黎巴嫩山跳躍像牛犢,

使西連山跳躍像野牛犢。

耶和華的聲音帶著火燄劈下。

耶和華的聲音震撼曠野,

耶和華震撼加低斯的曠野。

耶和華的聲音驚動母鹿生產,

使林中的樹木光禿凋零;

凡是在他殿中的都說:“榮耀啊!”

10 耶和華坐在洪水之上,

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。

11 願耶和華賜力量給他的子民,

願耶和華賜平安的福給他的子民。

箴言 7:6-23

我在我家的窗戶內,

透過窗櫺往外觀看,

看見在愚蒙人中間,

在少年人(“少年人”原文作“眾子”)裡面,

我發覺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,

在街上經過,走近淫婦的住處,

向著她的家走去,

那時是黃昏、傍晚,

是在夜裡,天黑的時候。

10 看哪!有一個婦人來迎接他,

是妓女的打扮,心存詭詐。

11 這婦人喧嘩不停,不受約束;

她在家裡停不住腳。

12 她有時在街上,有時在廣場上,

或在任何角落旁邊藏伏。

13 她緊拉著那少年人,和他親嘴,

厚顏無恥地對他說:

14 “我曾許願要獻平安祭,

今天我剛還了我所許的願。

15 因此,我出來迎接你,

切切尋找你,終於找到你。

16 我已用毯子,埃及線織成的花紋布,

鋪了我的床;

17 又用沒藥、沉香和桂皮,

薰了我的榻。

18 來吧!我們來飽享愛情,直到天亮,

我們來在愛中盡情享樂。

19 因為我丈夫不在家,

遠行去了。

20 他手裡帶著錢袋,

要到月圓的時候才回家。”

21 淫婦用許多花言巧語引誘他,

用諂媚的嘴唇勾引他。

22 少年人就立刻跟隨她,

好像牛走向屠房,

又像愚妄人帶著鎖鍊去受刑罰,

23 直到箭矢射透他的肝;

他仿佛飛鳥投入網羅,

並不知道會喪失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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